




著作轉載自公家號:藝池吉他
這兩天各音樂類公家號都正在寫楊坤與《驚雷》作家相互diss的事,這個熱度不蹭一蹭仿佛也不太適當。
某音、某博及各公家號著作評論區互噴的網友也不正在少數,有說惡俗的,有說音樂沒有上下貴賤的,又有“火”即是“好”。
行動一個吉他喜好者或者說音樂喜好者,網上懟不懟、如何懟這些實在能夠不必合懷,而“什么是歌”,“什么是音樂”,這件事故依舊能夠聊一聊的。
實在這個事正在基礎上依舊普及造就的鍋。
樂器喜好者無論是篤愛吉他也好,鋼琴也好,任何樂器都好,行家應當都領會“旋律、節拍、和聲是音樂的三因素”這件事,這是研習樂器、研習音樂從一入手就門徑會的根基常識。
從某些方面來說對這個常識的認知水平直接影響的是人的審美,那么“常識”水平就很首要了。而底本是普遍公共都應當回收的根基審美造就,正在我們國家的造就里坊鑣并沒有舉辦普及。
這里的普及“根基審美”,說的是對音樂三因素有根基的感觸,并不必要真的“懂”音樂。
專業從業職員必要深宗旨的認知而且駕馭音樂學問和才干應用,而公共只必要能融會到三因素,有感觸就能夠,所謂“常識”也即是到這個水平。倘若能感觸到三因素,也就不存正在網友對楊坤“這就不是一首歌”的磋商了。
那么《驚雷》終究是不是首歌,算不算音樂呢?咱們暫且無論三因素的專業度、宗旨上下,只看“有沒有”的題目。
節拍,且則算有吧,管它俗不俗的。但有節拍并不代表音樂,詩誦讀、疾板也有節拍,但不是音樂。上學的時期讀課文,分歧的同窗讀出來成績紛歧律,由于每個體的節拍斷句和強弱都不妨有分別,都有各自的節拍,但那不是音樂。
說到這里你再思思《驚雷》是不是更像轉折一下節拍的讀課文呢?
旋律,這個就無須說了吧,中文有“平上去入”,但沒有音高陳設,不具備旋律特質。網上也有杠精說“Rap也沒有旋律,但也是音樂”,Rap實在是有腔調音高的旋律處罰的,所謂不必要旋律的Rap實在是“數來寶”。
和聲,你覺察了嗎?像《驚雷》以及之前的“一人我喝酒醉”云云的東西都是沒有和聲的。倘若只是把和聲知道為伴奏的話,那么云云的東西只必要“動次大次”,有個飽就能夠,以至無須飽,拿兩塊磚頭你也一律敲。
倘若節拍代表一個體的骨骼身型的話,旋律代表的是人的樣貌,而和聲代表的是人穿的衣服,咱們睹過有人每天出門換著穿分歧的衣服,但沒睹過不穿衣服就出門的。
終末合于“存期近合理,火即是好”,“公共不懂音樂,好聽即是好音樂”的論調,剛才說了,音樂都算不上,更無須說“好”音樂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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